2020年漳州市直小学、芗城市区公办初中招生意见全文!四大变化

2020-12-14
来源:漳州教育微言

【编者注:为了向网友提供更多更丰富的资讯,本网将转载、转发部分回顾性资讯,相关资讯的发布时间、所述事件时间,请网友留意。注:本文发布于2020年5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经市招委会研究同意,漳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2020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详情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相较往年,2020年漳州市直小学、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政策及2020年后政策呈现四大变化:

变化一:学位变化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招收学生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学生1000名;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招收龙文区户籍学生800名;

漳州三中分校因校址迁移,今年将扩大招生至800名。

以上学位均含政策性优待对象入学学位。


变化二:报名时间变化

1.市直小学(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溪师范附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6-30日,届时家长可登录“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zzzsgl.fjzzedu.cn)报名,报名相关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必须于2020年6月26日前取得。无法顺利完成网络报名的学生,请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6-7日到施教区小学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成功者,需携上述证件于7月8-9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2.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漳州一中分校(面向施教区外)初一年级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15—20日,报名相关材料须于2020年5月17日前取得;

3. 市区公办初中一年级(非摇号)报名时间为5月25—27日,报名相关材料须于2020年5月17日前取得。如在规定时间后才取得报名材料,将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至市、区有空余学位的中学。


变化三:2020年度起,义务教育阶段取消特长生招生。


变化四:政策变化预告

1. 2021年起,芗城市区公办初一年级实行“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招生;

2.2022年起,幼升小通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房产对应的施教区内报名的,除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外,还须具备“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芗城区、龙文区)无其它房产”条件;

3. 2022年起,幼升小、小升初报名时提交的户籍和房产相关证件须在报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取得。




关于2020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


芗城区教育局、市直公办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经漳州市招委会研究同意,对2020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市直公办小学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二、施教区

市直公办小学施教区可通过漳州教育局网站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漳州教育微言”,进入“便民服务”查询。



三、招生计划

漳州市实验小学胜利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腾飞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不含西桥小学安置生)。

四、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

(一)施教区内生源

1.报名要求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同一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就读(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户口簿;②不动产权证明。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指芗城区、龙文区,下同)无房产,且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楼,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③家长在报名时须委托学校取证“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

2. 产权要求

(1)不动产权证明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集体土地所有证。

(2)适龄儿童通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房产报名时,祖辈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适龄儿童出生落户不与祖辈同册的,须委托学校取证“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

3. 报名途径

适龄儿童父母于6月26—30日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http://zzzsgl.fjzzedu.cn)报名。无法顺利报名者,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6—7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成功者,携上述证件于7月8—9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4. 其他事项

(1)学生报名材料或证明必须于2020年6月26日前取得。学校对学生报名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入户调查证明”和“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2)2022年起,适龄儿童通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房产报名的,除须提供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外,还须具备“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

(3)2022年起,适龄儿童家长提交的户籍和房产相关证件须在报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取得。

(二)台商子女及台港澳生

在漳州市区投资经商,并实际居住在市直公办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公办小学。由市台港澳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市教育局。

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台港澳生,可申请到施教区对应的公办小学就读。

(三)驻漳部队子女

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就读市直公办小学,由漳州军分区审查报送。漳州市实验小学每年招收25名,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每年招收45名。

(四)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漳委发〔2017〕14号”“漳教综〔2019〕116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公办小学。

(五)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省、市有关优待入学的政策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公办小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6月26—30日,学生网络报名;
7月6—9日,学校现场补报名及报名现场确认;
7月13—23日,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审核报名信息;
8月中旬,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并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进行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公示新生名单。

2.市直小学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录入。严禁招收寄读生,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费用。

3.芗城区教育局要妥善做好随迁子女及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漳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2020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

芗城区教育局、龙文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经市招委会研究同意,对2020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市区公办初中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2021年起,芗城市区公办初一年级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二、施教区

市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可通过漳州教育局网站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漳州教育微言”,进入“便民服务”查询。

三、招生计划

以上招生计划均含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办法

(一)芗城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020年芗城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报名登记办法如下:

1.芗城市区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及与学生户籍一致的不动产权证明,于5月25—27日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

2.家长在报名登记时须委托学校取证户籍地信息或自行取证。

3.“相关房产证明”指《不动产权证》中,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集体土地所有证。

4.报名材料必须于2020年5月17日前取得。

5.回漳生报名办法已另行通知。

(二)非芗城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020年芗城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具有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报名登记办法如下:

1.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市区的居住证等材料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根据志愿顺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符合条件的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依据相关规定向漳州军分区提出申请,由漳州军分区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3. 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持“大陆居留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证件及房产证明,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学生父母或祖辈在芗城市区有房产,按所属施教区分配入学;父母或祖辈在芗城市区没有房产,按照居留证明对应施教区(漳州三中除外)分配入学。

4. 台商子女向市台港澳办提出申请,由市台港澳办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三)征地协议生

征地协议生根据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具体要求进行报名,7月1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漳州三中、漳州三中分校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八中、芗城中学玉兰分校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

(四)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漳委发〔2017〕14号”“漳教综〔2019〕116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向市人才办提出申请,由市人才办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五)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省、市有关优待入学的政策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公办中学。

(六)其他事项

1. 漳州三中招生严格要求“人户一致”,且同一套住宅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学生在施教片区内就读(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人户不一致”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录取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2. 2022年起,芗城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含回漳生)提交的户籍和房产相关证件须在报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取得。

3.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和漳州一中分校部分生源采取摇号招生。招生办法详见《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州一中龙文校区由龙文区教育局组织摇号招生。

五、招生日程安排


六、工作要求

1.芗城区教育局和各有关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

2.公办学校教师不得违规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活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责。

3.各校要增强法治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漳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漳州教育微言、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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